
3月10日下午,文化和旅游部公布關于試點恢復旅行社經營中國公民赴有關國家(第二批)出境團隊旅游業務的通知。第二批恢復出境團隊旅游國家名單包括法國、希臘、西班牙、冰島、意大利、丹麥、葡萄牙等40個國家。自2023年3月15日起,將試點恢復全國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經營中國公民赴有關國家的出境團隊旅游和“機票+酒店”業務。即日起,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可開展產品發布、宣傳推廣等準備工作。
第二批恢復出境團隊旅游的國家名單為:尼泊爾、文萊、越南、蒙古、伊朗、約旦、坦桑尼亞、納米比亞、毛里求斯、津巴布韋、烏干達、贊比亞、塞內加爾、哈薩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格魯吉亞、阿塞拜疆、亞美尼亞、塞爾維亞、克羅地亞、法國、希臘、西班牙、冰島、阿爾巴尼亞、意大利、丹麥、葡萄牙、斯洛文尼亞、瓦努阿圖、湯加、薩摩亞、巴西、智利、烏拉圭、巴拿馬、多米尼加、薩爾瓦多、多米尼克、巴哈馬。
通知要求,各地要指導旅游企業安全有序組織實施試點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壓實企業主體責任,穩妥有序組織實施。提醒游客出行前做好自我健康監測,確認自身健康狀況,行程中注意自身安全和防護,返程前根據我駐外使領館最新要求做好旅游團有關防疫工作,回國后根據屬地政策落實好各項防疫要求。同時,各地要指導旅行社嚴格落實團隊旅游管理各項制度和規范,依法與游客簽訂旅游合同。旅行社要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境外供應商、合作商,做好線路設計和產品對接,提醒游客增強安全意識,投保人身意外傷害等保險,倡導安全、文明、綠色、健康旅游新風尚。此外,要嚴格要求旅行社切實執行“一團一報”制度。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不得違反時間安排或超出國家名單范圍開展出境團隊旅游和“機票+酒店”業務。加強對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不合理低價游”、安排游客參觀或者參與違反我國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項目或者活動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切實維護旅游市場秩序。
今年2月6日,已對包括泰國、印度尼西亞、柬埔寨、馬爾代夫、斯里蘭卡、菲律賓、馬來西亞、新加坡、老撾、阿聯酋、埃及、肯尼亞、南非、俄羅斯、瑞士、匈牙利、新西蘭、斐濟、古巴、阿根廷在內的20個國家試點恢復全國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經營中國公民出境團隊旅游和“機票+酒店”業務。